GB_T 36344-2018 信息技術 數據質量評價指標
本標準按照GB/T1.1—2009給出的規則起草。
請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內容可能涉及專利。本文件的發布機構不承擔識別這些專利的責任。
本標準由全國信息技術標準化技術委員會(SAC/TC28)提出并歸口。
本標準起草單位:中國電子技術標準化研究院、御數坊(北京)科技咨詢有限公司、上海市信息投資
股份有限公司、中國科學院計算機網絡信息中心、深圳市華傲數據技術有限公司、貴陽信息技術研究院
(中科院軟件所貴陽分部)、國網浙江省電力有限公司。
本標準主要起草人:衛鳳林、賓軍志、甘似禹、胡良霖、于文淵、黎俊茂、陳峰、楊達、王靜、董建、張群、
張展新、趙菁華、李冰、李易昂、秦俊寧、陳利躍。
范圍
本標準規定了數據質量評價指標的框架和說明。
本標準適用于數據生存周期各個階段的數據質量評價。
2 術語和定義
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文件。
2.1
數據 犱犪狋犪
信息的可再解釋的形式化表示,以適用于通信、解釋或處理。
注:可以通過人工或自動手段處理數據。
[GB/T5271.1—2000,定義01.01.02]
2.2
元數據 犿犲狋犪犱犪狋犪
關于數據或數據元素的數據(可能包括其數據描述),以及關于數據擁有權、存取路徑、訪問權和數
據易變性的數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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